法制网海口6月21日电 记者 吴晓锋 通讯员 敖日丹 陈松松 今天上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举行环境保护审判庭揭牌仪式,该庭成为海南省基层法院中第一个设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
近年来,琼山法院受理的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日益增多,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该院积极探索与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良性互动的协调机制,丰富积累了环境保护审判经验,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琼山法院在立足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基础上,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司法保护环境能动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在琼山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可行性的专题报告,并于2011年向省高院和市中院申请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
2012年2月24日,琼山区编委批复同意琼山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核定政法专项行政编制4名,并明确该院环境保护审判庭主要职责是:审理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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