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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1日电(记者公磊 涂铭)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1日对“2·17”特大贩毒运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等罪名判处6名被告人11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另对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据了解,该案是北京铁路警方近年来破获的毒品数量最大的一起贩毒、运毒案件,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高达1600余克。
2011年2月17日,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民警在北京西站对出站旅客携带物品进行抽检时,发现一名女性旅客神情慌张,民警立刻将其拦下检查。在其携带的蓝色旅行包内,民警发现多个用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块。经鉴定,这些白色晶体块为冰毒,共计494.49克。据该名叫马恩平的女子供述,她受前夫李勇及其现任妻子刘英的指使,到重庆找一个叫蒋义贵的男子拿冰毒,然后运到张家口供李勇和刘英贩卖。
2011年2月18日,民警据马恩平提供的线索前往张家口将李勇和刘英抓获。3日后,蒋义贵在石家庄机场准备前往重庆时,被赶来的民警抓获。据蒋义贵供述,2011年初,他从戒毒所出来后不久便与其前妻刘英、李勇共同预谋贩卖毒品。蒋义贵在重庆负责提供毒品,李勇、刘英负责找人将毒品从重庆运到张家口后贩卖。蒋义贵称他是从重庆女子“娅娅”处买毒品。此外,蒋义贵交代在他被警方强制戒毒期间,刘英曾通过一名叫陈健的重庆男子购买过毒品。2月24日,警方在重庆一小区将前来贩卖毒品的陈健当场抓获,在其身上起获麻古5粒。同日,警方将“娅娅”抓获,当场从她身上起获冰毒82.85克、麻古63粒。“娅娅”本名岑远娅,据其交代,她在2011年春节前后多次为蒋义贵牵线搭桥,从成都市一名叫沈柏林的男子处购买毒品,从中赚取好处费。
2011年3月6日,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民警在四川省成都市一汽车维修中心内将前来修车的沈柏林抓获,当场从其驾驶的车辆中起获冰毒998.58克。此后,警方还从沈柏林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的租住地内查获冰毒106.56克、氯胺酮0.91克,并查获自制手枪一把、管制刀具两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柏林、岑远娅、陈健、蒋义贵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勇、刘英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马恩平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沈柏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勇和刘英无期徒刑;被告人陈健犯贩卖毒品罪,免予刑事处罚;另外三人分别被判处11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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