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林海
据《北方新报》报道,6月18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石先生向记者反映:“我是爱民街筑福城小区的住户,去年9月份拿到钥匙后就着手准备装修,可是没想到楼内电梯一直不能使用,运送一些装修材料只能人工往楼上搬,我家又住在11楼,这无形中使得装修成本增加了很多。”
电梯一直不能使用,根据小区开发商销售部薛经理的说法,主要原因是“担心人为损坏”,以及入住率低。可是在我看来,这所谓的“主要原因”,实在不能算是什么原因。如果非要说成是有什么原因,那也是开发商小家子气。
首先电梯不是花瓶,不是用来摆设的。既然小区楼内安装了电梯,在没故障问题的情况下,那就得开放使用。你说担心人为损坏,试问哪个机器用久了不会老化损坏?如此理由,实在荒谬!其次小区入住率低,这算什么不开放电梯的理由。难道现有住户没有权利享受电梯的方便吗?想想看,石先生住11楼,每天上下楼得费多少劲,年轻力壮还好,年老的这样走楼梯,岂不得累死?电梯一旦成了摆设,累的是业主的身,伤的是业主的心,损坏的更是开发商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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