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在网站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程序(试行)》,明确在涉嫌违法违规、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等情形下,可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
据介绍,“飞行检查”是指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的突击性有因检查。对以下情形,监管部门可采取飞行检查: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国家质量监督抽验产品不合格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企业的跟踪检查;对生产企业信用管理记录中不守信企业的监督检查;其他情形的有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