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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饮晨驾”也可能是酒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5日06:19  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凤虎)夏季天热,晚上夜市喝酒的人多了,“夜饮晨驾”现象也在增多。记者6月24日获悉,郑州市交巡警部门近期发布消息,最近已有多名司机因“夜饮晨驾”被警方查处,有3名司机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副大队长乔宏雁介绍,“夜饮晨驾”主要是人们对饮酒后间隔多长时间再驾驶机动车没有正确的认识,有的驾驶员认为饮酒后睡一觉就可以把体内的酒精代谢完,不会造成酒驾。从目前查处酒驾的情况看,大多数驾驶员在晚上饮酒后第二天驾车仍属酒驾,甚至是醉驾。警方查处酒驾不是以驾驶员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

  交警部门称,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因人而异。结合平时查处酒驾的实际工作经验,一般情况下,警方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车辆。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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