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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车上下班高峰不得上路 违规者将予以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5日06:21  西安新闻网 微博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吕华)昨日,市市容园林局下发通知,要求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专用车辆在7:00至8:30、17:30至19:00不得上路作业,同时要求对遮挡交通灯(牌)的树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修剪,从而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3工作日须办完缓堵绿化迁移手续

  对市上研究确定的缓堵绿化迁移任务,绿化审批部门要在接到任务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审批的相关手续,承担具体迁移任务的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完成苗木迁移工作,确保缓堵工程顺利实施。

  在接到交管部门修剪遮挡交通指示灯(牌)树木的来函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制定出相应的修剪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时进行修剪,尽快解决树木遮挡交通指示灯(牌)的问题。

  市容环卫车辆不得并排行驶作业

  除抢险和应急工作需要并报请市局批准的外,全市所有的垃圾清运车、洒水车、冲洗车、清扫车、修剪车、浇水车及工程运输车等专用车辆均在7:00至8:30及17:30至19:00不得上路作业。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在8:00至9:00及18:30至19:30将停止接收车辆倾倒垃圾。

  道路清扫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并排行驶作业,前后车距不得小于500米。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车辆归属进行处罚。

  编辑:左海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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