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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福利发不发,33℃是道坎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5日06:39  解放日报

  朱蒙雪(新闻晚报供稿)

  大夏天虽还未至,职场人士关于高温费的讨论却已很热闹。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_12333”发布了一组有关高温费的长微博,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一家消费品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蒋先生最近工作状态有些差,懒得离开凉风习习的办公室出门拜访客户——他认为自己成了专家口中的“情绪中暑”族的一员。蒋先生表示,前段时间天气比较闷热,自己穿一身西装奔波在路上,衬衫总是被汗水沾湿贴在背上,只得在地铁上吹一会儿冷气。“我也算半个露天工作者吧,但这么多年了公司从来没发过高温费,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规?”

  究竟多少企业给“孵空调”的白领们发高温费?前程无忧曾就此调查过本市62家企业,其中外商独资21家、中外合资18家,民营企业15家,国有企业8家。调查显示,8家国企全部提供高温福利,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分别有10家和6家有高温福利,15家民营企业中提供高温福利的有6家。

  本市从去年起对高温费发放标准作出调整,“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上海_12333”在长微博中透露,今年维持该标准不变。

  至于有时坐办公室、有时因工作原因在户外奔波的白领是否可以领取高温费,“上海_12333”在长微博中表示,由于各地各企业各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千差万别,通过有关部门统一规定哪些职工应当领取高温费并不现实,跑外勤的人是否应拿高温费应视实际工作状况和交通设备等因素作出合理判断。重要的是,企业应制订合理的高温费发放办法,并依法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的建议。只有企业和职工充分平等协商,才能把高温费发放新规落到实处,并且保证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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