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假如是摊贩“失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8日04:22  山西新闻网

  南京回应城管将摊贩踩在脚下:系协管失足踩到。6月25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南京河西万达楼下,一名城管将摊贩踩在脚底下。对此,南京建邺区兴隆街道城管科回复称,该执法人员不是城管,是协管,是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的,将扣除涉事协管员当月考核奖金,其目前在家待岗。(据6月27日《南方都市报》)

  踩人者是“协管”,本在我们的意料之中——出事的都是临时工,早就成了常态了。可是,“协管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的说法,却很是雷人。只要看过照片的人都能作出自己的判断——协管雄纠纠气昂昂踩在小贩身上,还正好踩在脖子处。拿“失足”来搪塞,未免太侮辱大伙儿的智商了。而且,如果协管仅仅是“失足”,为何还要对其作出扣除奖金、在家待岗的处罚呢?

  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假如事情倒过来,是摊贩“失足”踩到城管,城管部门又将作何反应?笔者估计哪怕摊贩真的是失足,也跳进黄河洗不清。被扣上“妨碍执法”的大帽子还是轻的,万一城管来点“自卫反击”,摊贩的生命安全恐怕都难以保证。

  近年来,关于城管制度存废的争议此伏彼起,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只是希望现有的城管人员,在执法的时候能够多点人性化,多点换位思考,同时,政府更要加强监管,不能把城管变成“野蛮执法”的代名词。

  □乔志峰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