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试“贪1元要处理”

2012年06月28日04:22  山西新闻网

  某人坐出租车,与司机聊起刚刚向别人行贿的经历,结果这位司机调转车头,直接把他拉到了廉政公署。这件事发生在香港——一个被誉为“廉洁之都”的城市。香港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也曾表示,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据6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在香港,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让腐败完全失去寄生的空间,体现出的是一种反腐姿态和“零容忍”精神,值得敬佩。

  任何一个正义的社会,对腐败是不存在“适度性”的,“贪污就是贪污,小也是贪污,大也是贪污”,必须是有腐必反。事实上,在反腐问题上,只有“零容忍”,贪者才不敢猖狂。香港只所以能成为世界“廉洁之都”,与“零容忍”精神分不开。

  多年来,内地的反腐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每年都有不少官员因贪腐落马,锒铛入狱,但反腐任务依然艰巨。个中原因,反腐败问题专家李永忠曾这样分析:在反腐败的战略上,我们缺乏一个顶层设计,我们改革创新不够,我们的“零容忍”做得还不够。反腐败问题专家这种分析可谓一语中的,值得深思。

  □张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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