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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讯我省四水及洞庭湖区采砂可采区规划176个,禁采区142个,今后5年内四水及洞庭湖区采砂总控制量为6亿吨。省政府日前批复《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12-2016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之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又一重大举措。
四水干流及洞庭湖河道涉及14个市州44个县(市)。《规划》确定,四水和洞庭湖区设置规划可采区176个,禁采区142个。根据《规划》,湘水河道禁采区长度为218.84公里,资水河道禁采区长度为102.08公里,沅水河道禁采区长度为172.84公里,澧水河道禁采区长度为93.46公里,洞庭湖河道禁采区长度为294.68公里。
根据保护砂石资源及维持河道稳定的原则,我省确定了今后5年内在四水和洞庭湖区实行采砂总量控制,5年规划期内采砂总控制量为6亿吨,年采砂控制总量为1.2亿吨。
《规划》将汛期中年最高水位出现频次最高的两个月定为禁采期,湘水为5月、6月,资水、沅水、澧水及洞庭湖为6月、7月,其余月份控制站出现超警戒水位或者罕见枯水位时由当地政府发布临时禁采公告,险情缓解后连续10日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方可恢复采砂作业。
禁采期以外时段均为可采期,可采期原则上不容许晚上采砂作业。
对于采砂机具功率及数量,规划中作了相应规定:四水上游可采区采砂船功率应控制在75千瓦至100千瓦之间,下游控制在500千瓦以下,洞庭湖控制在1500千瓦以下。各采区采砂船只控制数量,根据采区长度、控制采砂量、采砂船生产能力、作业方式等,在采砂实施方案中确定。
记者颜宇东 实习生花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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