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卞思杰通讯员 秦思)为贯彻落实全市河道整治管理动员大会精神,市中区迅速启动辖区河道治理工作,围绕河道防洪除涝、截污治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等工作出台了详细实施方案,尤其提出要与片区开发相结合。
针对河道所处位置的不同特点,市中区将整治工作分为城区外河道(二环南路以外河道)与城区内河道(二环南路以内河道)加以实施。城区外河道整治以提高河道防洪除涝能力为主,结合河道生态、景观建设,达到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提升城乡防洪减灾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城区内河道整治主要实施截污治污,按照河道整治与治污、治洪(雨)统筹推进的要求,开展河道截污和雨污管线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到2013年底前完成十六里河、韩庄河、九曲沟、前龙窝沟等4条河道截污整治任务,实现污水不直排河道的目标。同时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拓挖河道断面至规划宽度,砌垒挡墙、铺砌河底、修建拦水坝、安装护栏。对兴济河等9条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满足城市防洪需要。随着城市建设规划实施,同步推进河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此外,全面实施全区17条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完善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城区外河道管护保洁责任制,保障河道清洁、畅通。
市中区特别要求,对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除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外,同时将河道整治、截污治污项目规划与片区开发相结合。
在城市片区开发与旧城改造规划中,按照统一策划、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的要求,制定污水分散处理设施统一规划建设与投资运行管理办法,规范相关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秩序。
为迅速推动河道整治工作的开展,市中区成立了河道整治管理指挥部,负责市中区河道整治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策划与指挥调度。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城区外河道与城区内河道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区政府主要领导兼任总河长,分管领导兼任副总河长,各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兼任河段长。区政府作为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责任主体,承担辖区部分河道截污治污工程及资金筹措任务,协调解决河道整治工程推进的有关问题。河段长职责为全面负责辖区河道防洪除涝、截污治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等工作,监督考核区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市中区还分别出台了内河河道、城区河道整治管理考核办法,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每周对河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每月将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定期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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