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齐作权)党政领导均为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市级工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心负责非煤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近日,长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政策“双十条”,以加强政府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政府监管的10条措施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同负第一责任,即党政双责同负、“一岗双责”。在省内首次明确提出政府常务副县(市、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工业经济,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政府其他副职对分管领域的工作负安全生产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均由第一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成立“长治市工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心”,隶属于市安监局,负责煤矿以外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生产与安全一体,监督与管理分离”的体制。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10条措施主要是: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首要负责制,实行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岗位对标制度,强化企业总工程师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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