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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7900万一走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8日06: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江舟 刘洪记

  现年57岁的刘影,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海南省儋州市支行原行长,辽宁省宽甸县人。2009年9月9日,刘影挪用客户资金480万元,被农发行发现并追回,接着海南省农发行继续查账又发现600万元资金漏洞,而此时刘影却在办公室留下便函:他以农发行儋州市支行名义拆借2640万元给广东湛江某公司,现在这些借款根本无法收回,只好一走了之。

  2009年9月12日,刘影独自一人驾驶越野车潜逃,中间辗转过广西桂林、柳州、北海等地。同年9月14日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立案后,采取各种措施追逃,海南省检察院协调各地检察机关全力配合,最后锁定刘影在广东湛江一带活动。刘影潜逃9天后,在9月21日下午,主动到广东省湛江市检察院投案,翌日被押解回海口。

  刘影称他是为了救活企业,收回以前他们欠银行几百万元的贷款,才挪用了4700多万元给这些企业注资,没想到这些企业无法扭转局面。他还表示,这样做也是为了进一步挽回国有资产,防止几百万元的贷款流失,才冒险这么做,自己非常后悔。2009年9月22日,刘影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刘影在担任农发行儋州市支行原行长时,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10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个人决定以农发行儋州支行的名义擅自组织拆借,拆东补西,累计金额达7900多万元。截至案发,仍有2740万元资金下落不明,给农发行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刘影擅自以单位名义向儋州某实业公司等三家公司借贷共计740万元资金,采取逃避财务监管的方式,指示根据其个人意图借给广东湛江某公司使用。

  刘影另以高息为诱饵,吸收海南某置业公司和海南某房地产公司共计6700万元,私自填写银行凭证,加盖伪造的客户印鉴,使上述资金脱离监管,进行拆解挪用。在该行客户海南某航运公司不同意出借资金及汇款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仍以个人名义强行将该公司的480万元存款挪用。

  经儋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指定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2012年5月14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刘影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对其尚未退还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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