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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南京一支鲜为人知的狩猎队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8日07:22  龙虎网

  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前一阵子,南京媒体报道了两起紫金山獐子下山受困,被施救回归山林的事件。如今,狩猎行为在南京几乎已绝迹,与之相反的是,民国时期的南京还有过狩猎队。许多野生动物成为狩猎队的战利品,说来十分令人心痛。

  回顾这段鲜为人知的往事,人们也得到这样的警示,要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

  民国时的《狩猎法》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1929年5月22日,当时的“南京特别市政府”公布了《南京特别市暂行狩猎特别章程》。章程规定:狩猎人要向社会局提交“申请书”,并交两张2寸的半身照片。《申请书》上写明申请者的年龄、籍贯、职业、住址、狩猎时间等事项。经社会局审核后,才能发给狩猎证。

  狩猎证分两种,甲种狩猎证,供国人使用;外国人持有的则为乙种狩猎证。狩猎证每年年检一次。狩猎时间为头一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末。

  章程特别规定,在南京地区狩猎,不得使用炸药、毒药和陷阱,也不得在总理陵园、历史名胜古迹保护区、公园、公路、居民区等区域狩猎。此外,政府公布的应该受到保护的鸟、兽是禁止猎杀的。

  1933年1月7日,国民政府还公布了《狩猎法》,除了将狩猎时间调整为当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2月末外,还作出了其他规定。比如:狩猎时不得使用汽车、汽船和航空器;未经特许,不得夜间狩猎;未成年人、有精神病的人、士兵和警察、受到处罚未满一年的人,都不可以狩猎等等。

  狩猎队“出击”,动物遭殃

  1934年10月,南京公共体育场筹备设立狩猎队,并制定了《南京公共体育场狩猎队规约》,聘请李善痒、沈佩言、蔡启邕等3人为指导员,袁济东、许有传和张季勋任干事。队员则有:周疙、杨运山、章研遗、詹癸生、王可全、李开训、鲍君彦、王一痕、丘影行、黄荣甫、李金发等11人。

  南京公共体育场狩猎队,可能是南京历史上第一家专业狩猎队。

  1934年11月12日,南京公共体育场狩猎队开始组队以来的第一次狩猎,地点定在灵谷寺。早上细雨蒙蒙,一行十多人于8点30分从公共体育场出发。尽管雨下得很大,但一行人还是来到了灵谷寺狩猎,共猎得1头獐子、2只野兔和11只野鸡。

  第二次狩猎的时间是11月18日,地点定在了灵谷寺后山。早上7点钟,众人乘卡车直奔灵谷寺,共有16人、两只猎狗参加狩猎。他们自灵谷寺向东上山,翻过山头,然后分散狩猎。队员黄荣甫约走了一个小时的山路,发现一只獐子,他连发4枪,獐子虽身中数弹,但仍拼命逃脱。随后,狩猎队又发现数只獐子,由于距离太远,獐子们逃过一劫。队员们简单用餐后,又翻过山巅,来到蒋王庙。这次狩猎共获野鸡、花鸡和竹鸡各1只。

  11月21日,狩猎队来到光华门外,收获了野鸡4只、野兔两只。

  第四次狩猎地点改在了江浦。11月25日,一行16人来到下关码头,乘渡轮过江,从浦镇北门绕到东门,原定在花旗营狩猎,路上并没有发现多少猎物,临时决定改赴老山。这一趟猎获3只野兔、1只野鸡和1条黄鼠狼。

  当时的幕府山也有獐子

  12月2日,南京公共体育场狩猎队一行人乘汽车来到大胜关。当时的大胜关尚未开发,江边芦苇密布,许多野鸡藏匿其中。小有收获后,狩猎队觉得不过瘾,又雇船来到江心洲,继续狩猎。回到南岸后,他们在棉花堤有所斩获∩怜十多只野鸡、两只竹鸡,十多只鹧鸪、斑鸠、花鸡、喜鹊等珍禽,成为他们的战利品。

  南京公共体育场狩猎队第七次狩猎地点改在了幕府山,时间是12月9日。幕府山靠近长江的一面,多为悬崖峭壁,地势险峻,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幕府山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老南京人都知道紫金山有獐子,其实,民国时期的幕府山也有獐子。没过多长时间,狩猎队员们就猎获了两只獐子,1只野兔。到下午3点左右,他们共猎获獐子5头,野兔两只,野鸡、竹鸡十多只。

  狩猎队留下老照片

  得意洋洋的狩猎队,为显示自己的成就,回城后特意跑到位于新街口的新都会照相馆合影留念,留下了这张题有:“南京公共体育场狩猎队”的照片(如左图),随后,他们又在照片上写下了这样的话:

  “本队成立于本年十月。十一月十二日开始出猎,迄已多次。曾至钟山之麓、洪武门外、大胜关头、幕府山东,及浦镇韩信点将台等处。每逢游猎,兴趣浓郁。月之九日,在幕府山东,猎获獐子五头兔鸡十余只,爰摄此影,以留鸿爪。廿三年十二月,又商定本月十六日出猎地点为八卦洲。始各分携猎物而散。”

  照片上的狩猎队员有13个人,前排4人,手持猎枪,席地而坐,还有一条猎狗。面前摆放着被他们猎杀的5头獐子,让人看后,心里很不是滋味。

  南京公共体育场狩猎队第八次狩猎原定在八卦洲,后临时改变在幕府山,可怜幕府山的獐子们又在劫难逃。此次出猎,他们共捕杀獐子3头,野兔1只,竹鸡、猫头鹰等鸟十多只。

  玄武湖公园是民国时期南京为数不多的游乐场所之一。虽然《南京特别市暂行狩猎特别章程》规定,公园禁止狩猎,但公共体育场狩猎队置若罔闻。12月19日,他们各乘小船,散布在玄武湖中水草较深的地方。见到水鸭振翅飞起,枪声随后而响,先后捕杀水鸭十多只。

  在后来的日子里,这支狩猎队又多次出击,都有斩获。从民国时期南京狩猎队的经历中不难看出,当时南京的野生动物品种相当丰富,但狩猎队违反“章程”,肆意捕猎的行为却应该受到指责。如今,南京地区狩猎行为已经几乎绝迹,野生动物们拥有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张智峰

  来源:金陵晚报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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