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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记者 吴欣
深圳市龙岗区科城实验学校董事长黄荣忠心脏病突发去世,对名下亿元资产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他的遗孀、兄弟、前妻子女为此展开遗产争夺大战(详见晶报26日报道)。昨日,黄荣忠前妻的子女申请撤销继母张茂珍和亡父结婚证案,在河源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案情回放】
2011年6月23日,深圳市龙岗区科城实验学校董事长黄荣忠心脏病突发去世,没留下任何遗嘱。此后,黄荣忠的遗孀张茂珍因怀疑小叔子让她签署学校股权权益份额协议有假,首先在罗湖区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黄荣忠前妻的两个孩子状告河源市和平县政府,要求撤销黄荣忠与张茂珍当初所办理的结婚证书,理由是其父亲与张茂珍的结婚证不是两人本人去领取的,属无效。而和平县法院一审认为,涉案结婚证属于非当事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一审判决撤销两人的结婚证,张茂珍随后向河源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直击】
焦点1:子女是否能申请撤销父母结婚证?
张茂珍的代理律师: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仅限于婚姻当事人,其他人均无权提起这样的诉求。黄荣忠前妻的儿女在父亲去世之后提起婚姻登记诉讼,要求撤销父亲的婚姻登记,其目的不是质疑父亲与张茂珍的婚姻关系本身,而是为了争夺财产,这样的诉讼不符合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也不符合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法律原则。
黄荣忠子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两子女有起诉撤销父母结婚证的资格。
焦点2:张茂珍和黄荣忠的结婚证是否合法有效?
张茂珍的代理律师:张茂珍向法庭提交了两本真实的结婚证,还提交了载明她和黄荣忠是夫妻且有两个婚生儿女、由和平县公安局填发的户口本,她还提交了载明黄荣忠是该两子女生身父母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自己和黄荣忠结婚宴席摆酒的登记情况。她表示,自己和黄荣忠一再对外宣示、确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其婚姻家庭关系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确认,也为公安机关所登记确认,更为社会外界广为接受、承认,足以证实登记结婚,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是黄荣忠与张茂珍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两本真实有效、盖有政府印章的结婚证就是证明黄荣忠与张茂珍合法婚姻关系最有力的证据!
青州镇政府代理人:2008年9月,黄荣忠委托其亲戚赖运罗到青州镇政府办理结婚证,由于结婚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但考虑到黄荣忠对家乡发展有贡献,有关经办人员便同意了。2009年8月,镇政府经过自查,发现该结婚证不符合法定程序,便作出了撤销决定,由于联系不上黄荣忠和张茂珍本人,他们便把撤销决定交给了其亲友赖某某。至于黄荣忠遗产的分割,这与政府部门无关。
【当事者说】
张茂珍:结婚证是亲自去办的,没有收到政府撤销决定
听到这一说法,张茂珍情绪激动,禁不住抽泣起来,她坚称结婚证是她与老公在2008年9月22日亲自去办理的。其律师表示,根据2005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有关规定,只要婚姻登记系男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使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也不能撤销已经颁发的结婚证。
经过1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作出终审判决。庭后,张茂珍的代理律师骆超华告诉记者:青州镇政府称早在2009年8月就撤销了黄荣忠与张茂珍的结婚证,但至今张茂珍也没有收到有关撤销决定。他们已经向和平县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青州镇政府违法撤销结婚证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的条件仅限于“受胁迫的婚姻”,而青州镇政府撤销的理由却只是“当事人未亲自去办理”,且撤销结婚证至今两年多,都未告知当事人,程序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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