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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各级留言办理单位集中回复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共46条。
精选部分回复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我是怀远徐圩乡殷尚村的,我家用的电是五姓庄西边变压器的电,离变压器远的用户每天下午不到5点钟电压0v,连一个灯都带不亮,不要说我们吃水用的水泵了,已经有3年了,一个变压器几百户人家用。马上夏天就要来临到时候连风扇都都带不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2012年4月12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徐圩乡五姓台区是1992年利用“三个一点”政策(即乡政府出一点、供电部门出一点、用户出一点)进行整改的地埋线台区,变压器容量为50kVA,供五姓、油坊两个自然村199户村民用电。其中油坊自然村距变压器950米,用电客户76户,在用电高峰时期确有低电压情况。
2008年至今,怀远供电公司针对全县的供电情况投入大量资金,按照电压质量分轻重缓急进行低电压整改。已按计划将徐圩乡殷尚村五姓台区纳入怀远供电公司2012年低电压整改项目库,设计方案为在油坊自然村新增一台容量50kVA的变压器,新架设电压等级为10kV的高压线路0.95KM、380V的低压线路1.5公里。
截止5月8日,该台区整改工程基本结束,于5月11日全部竣工,因此徐圩乡殷尚村五姓台区低电压状况已得到彻底解决。
中共蚌埠市委
2012年6月21日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岳王村束庄组一村民,最近一个月当地领导告诉我们,村子要拆迁了,说要让百姓集体搬到另外一个村子去,这些天就让百姓杀树,说为以后搬迁做准备,问及搬迁的政策问题,搬迁补偿问题,百姓安置问题,领导均含糊其辞,不能给出具体办法,问及有无政府文件,也闪烁其辞,整天镇里领导和村里领导就带人在村里挨家挨户让百姓先把树木杀了。新的住房还没建,(即使建好也要百姓自己全额出钱购买----当地领导语),旧的住房说今年9月份就给拆掉,说不愿拆的就限电,还说了很多有损政府形象的话!当地老百姓很愿意拆迁(我们村子不大,20户左右,交通也不方便),也愿意支持政府工作,但现在没有任何政策文件,没有任何补偿办法,老百姓很有抵触情绪,人心惶惶,希望当地政府能尽快给老百姓拿出具体的搬迁措施,免得让我们担心!
答复意见:
高山流谁网友,您好!看到您2012年5月8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岳王村束庄组位于湖沟镇西北部,与宿州市搭界,现有住户31户,由于通往该自然庄现有沙石路年久失修,村民出行十分不便,村民住房大多是80年代建设,房屋比较破旧,从2009年开始,就有部分村民要求搬迁。
湖沟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空心村搬迁一直采取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由于一部分群众有强烈的搬迁愿望,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安排村两委干部逐户上门口头征求群众搬迁意见,绝大多数群众愿意搬迁。村两委动员群众自己将房前屋后的树木伐掉,伐树具体买主和卖树价格都是农户自己联系。今年5月初,岳王村委会与束庄组农户准备签订正式搬迁协议时,该庄农户在搬迁工作中存在一部分农户没有宅基地或宅基地调整困难,一部分农户经济困难,建不起房,还有一部分农户因年龄大,不想到划定的统建区居住,想就近建房。
综上所述,由于该庄群众搬迁意见不统一,导致搬迁无法进行,镇党委政府根据群众自愿原则,不再对岳王村小束庄的实施搬迁,待条件成熟再予实施。
中共蚌埠市委
2012年6月21日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蚌埠市五河县刘集镇小李村一个农民,我想问一个问题,现在村里在什么规划,把我们好好的房子拆掉,在村庄附近的庄子长着庄稼的农田里造房子,让我们农民去买,而且价格也贵,拆迁补贴的钱只够付一半的,到哪里去弄钱,本来农民就没钱,村镇领导拆房子很急的,又没有没有安置,房子拆了后,住那里啊,愁死人了,希望能查一下此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2012年5月8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镇小李村小周庄、小徐庄项目点属2009年第五批次经皖政地置〔2010〕138号文批准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小周东、小周西项目点属2010年第一批次经皖政地置〔2010〕351号文批准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共批准安置区用地76亩,安置区用地合法,两个项目点实施后可置换建设用地指标241.7亩。
项目报批前,该镇严格按照村民自愿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且每户均签订拆迁安置意向书后,才予以上报。项目批准后,镇村两级又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研究讨论安置房的房型、结构、面积等问题,后经村民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小李村安置区房屋经县设计室设计,采用全框架两间两层半的结构建设,按每平方米650元价格进行招标建设,其价格远低于同等结构房屋的市场价,同时对房屋、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按照规定进行了补偿。目前,安置区已基本完成,各项基础设施正在完善中,对部分没有购房的拆迁户,采取拆迁户安置好后,再进行拆迁的方法,不存在拆迁户无房住问题。
中共蚌埠市委
2012年6月21日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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