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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8日07:50  北方新报 微博

  须补交30%增值收益房屋大修基金不退

  经济适用住房何时能够真正上市交易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6月26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住建委住房保障科获悉,巴彦淖尔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工作目前已经启动。

  按照市住建委下发的《关于严格履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程序的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具体负责临河地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实施工作;旗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须补交30%增值收益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自经适房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已满5年,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情形。目前,临河太阳城、鑫馨家园、芙蓉小区、领秀小区的经适房已经满5年,这些小区的经适房按照规定可以上市交易。

  据悉,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须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差价补交30%增值收益。增值收益按房屋产权管理权属由市、旗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设专户收缴,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资金。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旗县住房保障部门定期公布。

  交易后不能再次购买保障房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履行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交易申请人需向所在市、旗县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巴彦淖尔市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以及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经审核准予上市交易的经适房,交清应补交的增值收益后,可向当地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据了解,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房屋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用于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后,原经适房申请人不得再申请购买经适房等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

  根据《巴彦淖尔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进入市场,经适房购买人所购的经适房在未向政府补交收益所得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出租经营的,由房管部门收缴出租所得,购买人拒不执行的,房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据悉,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依据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办理交易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存档。住房保障部门和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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