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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樟树讯(通讯员谢辉、罗虹羽)“你也是一位父亲”,樟树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这句看似极为平常的话却化解了两家人的纠纷。
原来,2010年12月21日,罗某驾驶摩托车与龚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交警勘查认定龚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罗某昏迷不醒,一直住院治疗。后来双方因为医疗费等未达成一致,罗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罗父诉至宜春市袁州区法院,该院判决龚某赔偿罗某医疗费等35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7万元,还应赔偿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龚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罗某一方申请袁州区法院强制执行,因龚某住樟树市,袁州区法院遂委托樟树市法院执行。
此时,罗某已医治无效不幸逝世,龚某外出务工杳无音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樟树市法院执行人员将罗父及龚父约至法院,希望龚父能够提供龚某的下落及财产情况,但谈话却并不顺利。执行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法,最后,执行法官一句:“你也是一位父亲,应该能够体会失去儿子的痛苦”的话打开了龚父的心,其在取得被执行人龚某的授权后,代表龚某与罗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于近日支付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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