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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地玫瑰”集资诈骗案终审宣判
虚假宣传骗取307名群众 1300余万“明星董事长”王宝庆上诉被驳回,维持无期原判

一审宣判后,3主犯提起上诉。本报记者 郭玉红 摄
许以高额提成,甘肃润地玫瑰产业有限公司(简称润地公司)吸纳融资业务人员,再作出返还“高额利息”的虚假承诺融资诈骗,致使300余名中老年人受损高达1300万余元。“玫瑰梦”碎后,润地公司董事长王宝庆、总经理冯建平和公司驻兰办事处主任郭刚贵因犯非法集资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余6名“业务精英”则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缓刑3年不等刑罚。一审宣判后,王宝庆等3名“高管”提出上诉。6月27日记者获悉,省高院驳回了3人的上诉,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案情回放
惯犯出狱瞄准“玫瑰”
现年64岁的王宝庆是永登苦水人,早年曾因投机倒把罪获刑7年。2004年3月,他再度因犯票据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5年5月,出狱后的王宝庆瞄准“苦水玫瑰”的商机,于2005年5月在永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登记注册成立了润地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07年,王宝庆通过郭刚贵、施茂林介绍认识了“资深融资行家”冯建平。在冯的指引下,王宝庆很快找到了走出困境的“路子”。随后冯建平成为润地公司总经理,郭刚贵被任命为该公司驻兰办事处主任,负责招聘业务员。冯建平还将其原手下安小强引荐为业务骨干。之后,安小强等业务员印制了润地公司宣传材料广为散发,开始以高额利息为饵面向社会集资。起先由业务员将“投资者”带往永登县苦水镇上新沟村参观由王宝庆同乡施茂林于2007年11月注册成立的土法提炼玫瑰精油的公司厂房,随后又带着集资者赴润地公司驻兰办事处,签订所谓的“集资借款合同”,以提前支付高额借款利息为诱饵募集资金。不明真相的群众被蛊惑后,拿出积攒多年的积蓄,期待润地公司能给他们带来高额利息。
307名老人千万元被骗
2007年12月底,王宝庆用各种所谓的荣誉将自己包装成“明星企业家”,并辞退冯建平和郭刚贵单干,承诺更高的利息继续进行融资。2008年8月,润地公司的资金链断裂。那些参与集资的中老年人拿着到期的借款合同期待领到回报时,王宝庆却人间蒸发,那些业务员也失去了联系。据查证,润地公司共向307名被害人吸收借款1511.92万元,实际支付利息192.49万元,给众“投资人”造成高达1314.43万元的实际损失。
兰州中院审理认为,王宝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冯建平、郭刚贵共谋,以无任何资金的润地公司为幌子,采用冒充的生产场所,公开进行虚假宣传,许诺支付高额利息等手段,骗取社会不特定人员的财物,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王宝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冯建平、郭刚贵构成集资诈骗罪共犯。业务员安小强等人明知润地公司集资未经批准,夸大宣传,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宝庆等3高管分别以罪名定性错误、认定事实不清、量刑过重等理由提出上诉。
本报记者 郭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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