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大兴区旧宫镇原副镇长刘世友,利用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涉嫌收受贿赂100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刘世友因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检方指控,刘世友在担任大兴区旧宫镇副镇长期间,利用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2009年至2011年间为北京宏城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21.3万元。2009年至2010年间,刘世友为北京市京顺达物资有限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80万元。刘世友后被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刘世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