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6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 通讯员林玥)乐东男子林某等三人在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期间,实施抢夺、抢劫共计28次,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2012年6月2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乐东县检察院对这起疯狂在黄流镇利用摩托车进行抢夺、抢劫的团伙案移送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等3人在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期间,实施抢夺、抢劫共计28次,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该团伙在黄流镇等地利用摩托车在早上或晚上对单身女性实施飞车抢夺随身挎包。该团伙作案手段狡猾,发现作案目标后便悄悄开车尾随,等受害人行至偏僻路段或四周无人之时便骑摩托车靠近受害人,由坐在摩托车中间位置的犯罪嫌疑人具体实施抢夺行为,坐在最后面位置的则负责处理抢夺时遇到反抗等情况。得手后,三人迅速开车逃离现场,到附近村庄对现金和贵重物品进行分赃,对其他价值不大的东西则连包一起焚烧毁掉,所得赃款全部用于购买毒品、挥霍等。
由于抢夺、抢劫数额巨大,情节恶劣,乐东县检察院将该案移送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忠告:为了避免飞车抢夺或抢劫等伤害,单身女性尽量避免深夜外出,或者挎包行走在偏僻路段。实在要夜晚出门,应避免带贵重物品或挎包,或者尽量结伴而行,勿行走于荒郊野路或人少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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