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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重庆6月28日电(记者 沈义)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2011年5月以来,该市黔江、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5个基层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案件217件,其中摩托车醉驾案多达150件,涉案人员150人,占比近70%,远超四轮机动车。
检察官告诉记者,好多摩托驾驶员不懂酒后不能骑摩托,因而,摩托车醉驾当前正在成为“马路杀手”。
醉驾忘路开到交巡警平台被抓
2011年12月1日晚,家住长寿区天台明桥村的武某到桃花新城,和一帮朋友吃火锅,并喝了不少酒。晚上10点左右,喝了3瓶啤酒的武某带着醉意骑着摩托车回家,却绕来绕去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折腾了几次才驾车到一个加气站。一市民看见骑着摩托车的武某歪歪倒倒没有方向感,急忙打电话报警。武某竟一边开摩托一边打电话,迷迷糊糊地开到一交巡警平台附近,被接到报警的民警逮了个正着。经酒精检测,测试血液酒精浓度为157毫克/100毫升。民警带他到医院抽血检验,血液酒精含量为148.7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武根本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而行驶证上也是他妻姐的名字。
此案移送到长寿区检察院后,检察官考虑到武某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建议从宽处理。为此,武某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
酒后醉驾致3人受伤被起诉
今年48岁的吴某一直靠打零工赚钱,前些年离了婚,他和儿子一起生活。去年,吴某借钱买了一辆摩托车做“摩的”生意,但赚的钱并不多。今年1月20日上午,吴拉了好几个客人,有些高兴,中午就约朋友赵某吃饭,并一起喝了4瓶啤酒。中午1点左右,正在喝酒的吴接到另一朋友的电话,叫他驾摩托去接人。吴匆忙结了账,就开着摩托到五星河边,载上两名乘客向合兴开去。行至青杠林路段时,吴加速想超前方一辆客车。他超车后并未减速,突然发现前方路面上有块大石头,来不及刹车就撞了上去,摩托车侧翻后车上3人倒地。3人只受了皮外伤,吴某表示要报警,想让前面那辆客车赔钱。吴某坐在地上大喊大叫,群众闻到他一身酒气,于是报了警。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吴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73.2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车。他不仅被公安机关吊销了驾驶证,6月27日还被长寿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以为头不昏就可骑车结果被刑拘
5月21日,家住巴南区乐遥村的李某一人在家,他忙完活儿后做了几样菜,像往常一样倒了大半碗酒喝起来。饭后,他骑着摩托车将新买的手机带到街上手机营业厅,让营业员修改铃声。回家途中,村组干部交给他一封公安局寄来的信。李某认为自己最近没做违法的事,怎么会有公安局的信呢?他停车看信却有很多字不认识,就想找交巡警问一下。于是,他赶到一交巡警平台,刚说了两句话,交巡警就发现他喝了酒,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两次检测结果分别为96毫克/100毫升、112毫克/100毫升。民警又带他到附近医院抽血检测,从其血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09.4毫克/100毫升,属醉驾。
听说醉驾要被判刑,李某马上蒙了。“我以为只要觉得头脑清醒就可以骑摩托车,没想到酒后驾驶摩托车也是违法。”李事后才得知,那封信是交通违法通知单。公安机关对李某立案查处,并于6月5日刑拘。
摩托醉驾呈“一低二突出三集中”等特点
据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官对5个基层检察院150件涉及摩托醉驾的危险驾驶罪案进行分析,发现摩托车醉驾具有“一低两突出三集中”和“四类群体占比高”特点:
“一低”就是涉案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在150名摩托车醉驾案件人员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水平的123人,占8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凭的27人,占18%。
“两突出”就是深度醉酒情况突出。犯罪嫌疑人酒精含量普遍较高,150名嫌疑人中有112人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130毫克/100毫升,系深度醉酒。其中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300毫克/100毫升11人。秀山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中,当事人的酒精测试结果高达390.9mg/100ml。另外,民事赔偿执行困难的情况突出。摩托车驾驶员特别是农村地区摩托车驾驶员,通常家境不宽裕,大多未买车辆保险,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难以支付巨额赔偿。在涉案的31个严重交通事故中,九成涉事双方家庭背负巨债。
“三集中”即一是案发时间集中,在夜间8点至凌晨2时之间发案的共有143件,占案件总数的95.3%;二是案发路段集中,涉嫌摩托车醉驾的多在农村地区且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乡村小道,共有89人,占案件总数59.3%;三是案发原因集中,半数以上是由于嫌疑人在聚餐饮酒后驾摩托车与他人相撞。
“四类群体占比高”就是:男性占比高,涉案的150人均为男性;农民和农民工占比高,有108人占72%,其他为个体经营者、企事业员工等;青壮年占比高,18至45岁的有93人占62%,45岁以上的39人占26%;本地人占比高,户籍为本地的134人占89.3%,外地人16人占10.7%。
检察官为防范摩托车醉驾“出招”
据检察官分析,摩托车醉驾案件多发,很大一个原因便是驾驶员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醉酒入刑”仅针对汽车、轿车等车型,与开摩托车无关。另外,摩托车醉驾管理查处较难。在农村地区,摩托车是主要交通工具,但相当数量的摩托车未办理牌照,购买相关保险的更是微乎其微。同时,查处醉酒驾驶主要是依靠交警部门设卡拦截的方式进行,在农村地区由于地处偏远,查处难度较大。
为有效防范摩托车醉驾,检察官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消除市民对醉驾认识的误区、盲区;另一方面,应加大摩托车管理力度,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同时,将摩托车责任险纳入强制保险范围,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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