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经费紧张只能以馆养馆 焦作市体育馆难闻“体育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9日00:59  东方今报 微博

  6月26日,山阳论坛网友“醉酒难忘”向东方今报记者反映,焦作市体育馆多处场地或门面房租赁给他人,俨然成了“卖场”。“体育设施又少又旧,体育味少商业味浓,根本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为此,东方今报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东方今报记者 成安林 见习记者 毛云/文图

  【现象】

  门面房和场地被商家租赁

  当日下午3时许,东方今报记者在焦作市体育馆看到,该馆外围悬挂着太阳能、体育商行等醒目的广告牌,而一楼门面房却被一些品牌运动服、健身俱乐部等租赁。

  体育馆东南角摆放着多台太阳能热水器和形式多样的瓷器。“这儿的场地较宽阔,比在市区租门面房划算多了。”一家卖太阳能热水器的老板说,早上和晚上来这儿转悠的市民特别多,生意很不错。

  “我来这儿摆摊没几天,还不知道生意怎么样,但是人流量特别大,希望能赚一笔钱。”江西口音的瓷器卖家说。当记者问起需要多少租金时,卖家表情有些凝重地说:“我租了20天,租金不低于2000元。”

  附近居民王阿姨说,体育馆本来是全民健身的好地方,现在部分门面或场地租赁给别人。这样一来,体育馆挣了一笔费用,市民游玩空间却被“剥夺”了。

  【体育馆】经费紧张,只能以馆养馆

  面对市民的质疑和不解,焦作市体育馆副馆长段懿鑫解释说,体育馆虽然是事业单位,但早已是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每年的财政拨款少之又少。体育馆既要考虑员工福利待遇,也要考虑到体育馆运转的费用。将场地租给一些商家只是为了能维持体育馆的正常运转,但并不表示体育馆完全放弃了发展体育事业,每年的一些大型体育活动,体育馆仍在继续弘扬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事业。

  “财政拨款仅仅能满足每年体育馆的日常维修,无奈之下,我们才将部分场地或门面租赁给商家,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体育馆的苦衷。”段副馆长说。

  焦作市体育局局长郭颂福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体育馆是事业差供单位,财政只负责员工的部分工资,其余由体育馆自行筹集。体育馆只好向社会承包经营,以馆养馆,弥补管理费用不足。

  【说法】不能影响市民正常健身使用

  为此,记者咨询了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的赵振华律师。赵律师称,目前焦作市尚未出台体育馆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但可以借鉴其他地市的相关规定,如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开展非体育性活动,占用期在10天以上、30天以下的,场所单位须向所在地区、县体委提出申请;占用期在30天以上的,须向市体委提出申请。

  赵律师认为,体育馆作为全民健身的场所,虽然具有场地的使用权,但绝不能影响市民的正常健身使用。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