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被国内职业打假人和法律界高度关注的、全国首例电视台因发布虚假医药广告被检察院指控构成虚假广告罪案,6月中旬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重庆万州区广播电视台、该台广告中心主任向裕新、该台广告业务员王勇、广告主徐文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
检方指控,被告人王勇明知广告内容存在虚假情况,仍予以承接;2009年至2010年,被告人徐文作为广告主,多次在重庆市万州区广播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同时在万州区对广告商品进行销售;被告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广播电视台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谋取非法利益179万元,情节严重;广告主徐文谋取非法利益91万多元。
检方认为,身为直接主管人员的向裕新和该台广告人员王勇,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22条和第231条的规定;而广告主徐文利用广告销售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2条的规定,应追究刑责。
据悉,作为媒体机构,从单位到执行部门、个人,因播放虚假广告一律被控有罪甚至求刑,该案已在全国创造了多项“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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