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案件管理中心
下月起试运行
重庆晨报讯 (记者 刘波 实习生 王梓涵)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重庆市检察院、5个分院和18个基层院,将从7月1日起开始试行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首批24个案件管理中心也将同时试运行。今年年底以前,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将在我市三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
重庆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谭闯介绍,案管中心在将来的运行过程中,或将逐步推行“统一分配案件”方式,即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后,再统一将案件按照既定的顺序,分配到承办人手中,从而有效预防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的现象发生,确保执法的公正性。
据了解,除了集中管理案件外,案管中心还将统一负责接待辩护律师提出的案件查询。律师再不用像以前那样提前预约,而是到案管中心就可以进行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和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等事项。
案管中心负责人说,这种一个窗口对外进行接待的办法,在机制上彻底解决了律师阅卷难的问题,同时还为律师提供了一个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投诉的受理、答复平台,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将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案件集中统一管理运行后,对普通市民而言,也能获得更多更优质的服务。
市民可以随时进入法律监督网或其他重庆市检察机关任一官方网站,查询全市任一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但以下几种类型的案件检察机关将不公开:侦查阶段的职务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邪教组织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犯罪案件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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