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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感受“家”的温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9日04:59  成都日报

  “市民中心——我们共同的家园”,走进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雅致的文化墙上,写着这样一句温馨的话语。而随着记者的脚步,眼前的一幕幕场景,让“家园”二字在记者的脑海里变得立体起来。

  去年6月,作为西部首个市民服务中心、全省第一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位于天仙桥北街10号的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正式开放。“‘中心’的成立,搭建起了政府、市场和社会互动的平台,着力于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方向和途径,推进政府与社会互动。通过建立这种社会管理新模式,意在着力塑造文明城市的良好环境。”锦江区委书记周思源如是说。

  政府给力

  建起社会组织孵化摇篮

  走廊两侧的墙上,悬挂着内容丰富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转角处,则挂着手工作品、刺绣织锦。仔细一看,作品的右下角有个特别的“小标签”,分别写着水井坊牵手互助中心、社区组织“阳光家园”、锦江区民间糖画艺术协会等字样……原来,这些作品全部来自锦江区的各个社会组织。

  “田园之家”、“爱·有戏”、“锦江区民间糖画艺术协会”、“恩派(NPI)公益组织发展中心”等社会组织的招牌在各个房间前悬挂。“水井坊牵手互助中心”房间内,几位十字绣爱好者正埋头绣着图画,“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的几名工作人员正在筹划着即将举行的一场公益活动。

  锦江区社会组织局有关负责人说,“中心”在全区选择了10家已备案、发展前景较好的社会组织到这里来孵化,“中心”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并对其发展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根据锦江区建立的入驻“中心”退出机制,孵化周期(6个月—12个月)结束后,如果没有达到孵化的效果,将退出孵化,吸引新的社会组织进行孵化;而对于已经孵化成功,能够独立开展活动,实现自我良性循环发展,达到登记要求的,也将离开“中心”,到市场的浪潮中去自由游弋。

  在市民中心一角,还挂着一个“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的牌子。去年底,全国第一个以孵化社会组织、助推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在这里成立。半年来,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已推动实施两个惠及社区老年和青年的项目,分别是“长者通”、“青年中心”。

  社会组织发力

  让居民享受到优质服务

  政府花钱培育社会组织,意义何在?锦江区社会组织局有关负责人说,面对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单靠政府这一个“供应商”,越来越应接不暇,甚至力不从心。“政府提供服务时,因缺乏竞争压力,可能导致资金使用的低效和机构人员的膨胀,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公共选择的结果。”

  向谁购买?向社会组织购买。早在2010年,锦江区就明确提出,“政府对自身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一些社会事务,都要采取公共财政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社会组织去做。”随即,锦江区为“放开”公共领域制定了“刚性规定”。目标是,事关民生的公益性专项资金,要全部从政府直接操作转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通过公开竞标,让社会组织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

  与社会组织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如今,锦江区已经尝到了甜头。首批入驻“市民服务中心”的“爱·有戏”,在水井坊社区开展的“义仓”活动,已经形成了品牌,每次都吸引了五六百市民参与,激发了市民向善的品德,而且给予了众多困难家庭无私的关爱。“水井坊牵手互助中心”吸引了众多残疾人的加入,他们身残志坚,开展缝补、刺绣工作,用双手“绣”出了自己的美好人生……

  后记

  “共同家园”的真正含义

  “市民服务中心”,顾名思义,就是为市民服务的一个政府机构。但深入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后,才发现中心的职能不是它的字面意思所能概括的,它是锦江区健康社会组织成长的摇篮,实现社会柔性管理的园地。

  社会秩序,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集中反映。建设运转规范、管理有序的社会管理秩序,需要重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通过培育社会组织,进而服务市民,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努力使城乡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美好,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这也许就是“市民中心——我们共同的家园”真正的含义吧。

  本报记者 严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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