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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对我市部分冶金、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复查,4户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被行政处罚。
此次主要对一机集团一分公司、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和泰利金属型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冶金、有色企业进行了复查。复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对市安监支队前阶段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未在时限内完全进行整改。4户存在不同安全隐患或问题的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市安监支队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记者 武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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