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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四川7月11日电(通讯员 曹江 何刚)近日,四川泸州市古蔺县起诉一起涉嫌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件,这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首例利用网络从事淫秽物品传播犯罪的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男,2011年7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被告人何某在古蔺镇境内网吧以特定管理网上账号进入某某网站,并在该网站上大量传播淫秽小说。
在审查该起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利用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方式,此种犯罪方式不仅更加隐蔽,而且服务器终端架设在美国,需要从网站的登陆记录、远程登陆服务器记录数据等多方面着手,才能够固定犯罪嫌疑人将淫秽物品通过网络传播的犯罪事实,对犯罪情节的认定提出了更高要求。
该院在办理该起案件过程中,迅速调配力量,安排专人审查。在案件办理期间,检察机关多次与公安机关就案件审查情况进行沟通与交流,做到审查证据与补充证据同步进行,解决了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的认定及网络证据的证明效力等问题。
严密对照鉴定结论、电脑传输数据记录等电子证据资料,结合相关证人证言,最终认定何某某在该网站上传播淫秽小说540篇,浏览量为250402次。 最终,犯罪嫌疑人何某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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