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张姗姗
实习生 弯继伟/文
实习生 刘媛佳/图
5月初,洛阳市民王女士的儿子以每平方米约4400元的价格,在洛阳市瀍河区购买了一套136.68平方米的住房。购房时销售人员称,王女士的儿子是首次购房,可以按2%的税率缴纳契税。谁料纳税时,却被告知须按4%的税率缴纳,一下子多缴一半税款,王女士很不解。
7月5日,洛阳市涧西区市民王女士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是缴纳房屋契税的期限快到了,请王女士代缴。 王女士的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今年五一期间他在瀍河区的一个地产项目里,选购了一套136.68平方米的住房,成交价为每平方米约4400元。购房时,销售人员曾介绍,王女士的儿子是首次购房,可以按2%的税率缴纳契税。然而,当王女士前往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缴纳税款时,却被洛阳市地方税物局的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她儿子购买的房屋位于洛阳市瀍河区,购房成交价高于其所在区域的普通住房均价,属于高档住房,按照今年4月1日洛阳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属于非普通住房,须按4%的税率缴纳契税。
那么,到底区域的普通住房价格是怎样制定的?王女士儿子购买的住房是否能享受契税减半的优惠?
对此,洛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科金科长表示,《通知》上各区域住房均价,是以洛阳市2012年2月住房成交均价每平方米3966元作为基数,乘以各区域的调整系数得出的,而调整系数则是根据洛阳市各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市民收入水平制定的。
据洛阳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科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此次洛阳市政府下发的《通知》从今年4月1日开始施行,调整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
按照《通知》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本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市民购买的住房,包括首套房,只有同时符合这3个标准才能享受契税优惠。
依据《通知》注明的“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第3条的规定,洛阳市各区域普通住房均价为各区域住房均价的1.2倍,市民可以将购房单价,和现公布的其所属区域的普通住房均价进行对比,高于其所属区域普通住房均价的则不属于普通住房,须按4%的税率缴纳契税。王女士儿子购买住房的成交价,高于其区域普通住房均价,不属于普通住房,不能享受契税减半优惠,须按照4%的税率缴纳契税。
此外,这位负责人称,此《通知》以及相关信息已公布在洛阳市地方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上,市民可以上网查看,同时也可以到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向其部门的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咨询。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