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有“证”找工作更有优势
设立“中原技能大奖” , 给予一次性奖励
□记者裴蕾
本报讯 为鼓励全民技能的提高,我省将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设立“中原技能大奖”,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再次对我省人才培养和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
每年培养紧缺技师和高级技师1万名
高级技师一直都是供不应求,针对此现象,我省将组织百所学校和千家企业每年联合培养急需紧缺技师和高级技师1万人。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上且高级工比例在60%以上、年培训能力1万人以上的重点技师学院,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
不开展高技能培训,企业要交税
进行技能培训,企业也承担具体的责任。我省规定,企业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县级以上政府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依法统筹管理试点工作,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和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规模以上企业,将由地税部门按应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60%统一征收。
有“证”找工作更有优势
今后,拥有各种资格证,在就业中优势将会更明显。我省规定,凡属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或工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其他的职业(工种),应优先录用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
据悉,我省将全面实行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
设立“中原技能大奖”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还将采取一系列举措,对人才给予奖励:设立“中原技能大奖”,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选聘、招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高级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和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企业在岗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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