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论坛网友
“旺仔小馒头”:
听说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每月能领到一定的生活补助,不知道是真是假?我亲戚是烈士子女,今年都80多岁了,何时能够享受这项政策。
东方今报记者追踪:
记者从焦作市民政局优抚科了解到,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但由于国家补助资金迟迟没有到位等原因,致使定期生活补助未能如期发放。一旦资金到位,将会第一时间向符合条件的人发放。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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