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论坛网友“mrliubiao”:
7月5日下午,我在客运总站公交站牌等公交车,无意中把烟头扔在地上,这时,过来两个戴着客运总站管理人员牌子的妇女,罚款10元,我觉得是乱收费。
东方今报记者追踪:
记者采访了焦作市客运总站值班站长金光,他表示客运总站规定不准乱扔烟头,但是没有明确罚款的规定,网友提到的人不是客运站的工作人员,应该是爱卫办的人员。
爱卫办的武晓红书记向记者表示,乱扔烟头、纸屑等垃圾罚款10元在城管局与爱卫办签订的协议上有明确的规定,爱卫办受城管局的委托进行城市卫生监督,网友说的两位妇女是“4050”社会公益人员。罚款都上缴财政部门,且是有收据的。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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