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宏峰实业有限公司、陕西方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联建分割向我局申请雁塔区朱雀路延伸段东侧1幢10301号2979.07m2、10302号329.8m2、10503号809.55m2、10504号1266.92m2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的,须在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2012年7月13日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