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少峰 马宝城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潜逃十二年。经河北省吴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一审依法判处李文泉有期徒刑十三年。
1999年1月至11月期间,李文泉利用担任吴桥县邮政局储蓄所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王洪彦、张勇贿赂3万元,先后将储户存款共计118万元擅自借给二人用于经营。当年11月,李文泉因无法偿还被挪用的公款,便私自携带储户存款5万元潜逃。在潜逃十二年后,2011年9月,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吴桥县检察院将李文泉抓获归案,并对其涉嫌挪用、贪污、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杨少峰 马宝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