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何泳)昨天,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向各出租车运营企业发出文件通知:自今天零时起,我市境内运营的红色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由3元下调为2元。
《关于下调我市红色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称,为及时反映国家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按照我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7月13日零时起,我市境内运营的红色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由3元下调为2元。
届时市民不论是乘坐“红的”、“绿的”或是电动出租车(无需支付燃油附加费),起步价最高为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