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昨日上午,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新标准,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发放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再区分户籍类别,每年发放标准按所在区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110%执行。该制度结束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多年来城乡同役不同酬历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按此标准,今年8月1日前,将有3879户义务兵家庭领取4979.4万元优待金。
亮点多:不再区别户籍类别 城乡统一提高
据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淄博军分区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年起,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发放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再区分户籍类别,每年发放标准按所在区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110%执行,每年8月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同时新政策还指出了一些特殊义务兵的优待金标准。其中对进西藏服现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不低于普通标准的3倍发放,对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普通标准的2倍发放。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通知书按下列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被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当年优待金标准增发40%;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按当年优待金标准分别增发30%、20%、1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当年优待金标准增发5%。同年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增发优待金。
幅度大:高新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13100元
据市民政局优抚科负责人介绍说,在此新标准前,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所在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100%执行,而城镇则统一不低于2000元(桓台县:3000元),标准大大低于农村义务兵家庭。
这一新政策首先是打破了这种同役不同酬的历史,城镇义务兵家庭对此次提标感受最深。昨日下午2:00,记者在高青县民政局见到了刚刚领到优待金的义务兵荆鹏的父亲,他告诉记者:“今年我领了7478元优待金,比去年多了5478元,特别高兴,也特别感谢政府对当兵人的家人如此重视,儿子现在在山西太原当兵,只要国防建设需要,只要孩子愿意,我会支持他继续留在部队。”
市民政局优抚科负责人说,今年是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新标准的第一年,提标幅度非常大,以张店为例,今年仅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项就需支付958.6万元。而提标幅度最高的高新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13100元,从2000元直接提到了15100元。据悉,这次提标后,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比例为全省最高。
据介绍,此举是我市六大征兵优惠政策之一,为吸引年轻人积极应征入伍,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出台优惠政策,对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非常重视并于昨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八一前发放到位。目前高青县发放工作已经开始,其他区县也将陆续展开,8月1日前全市3879户义务兵家庭将领取4979.4万元优待金。
其他详情市民可咨询各区县民政局优抚科,电话分别是,张店:2869855;淄川:5282039;博山:4110245;周村:6195403;临淄:7220219;桓台:8160086;高青:6968455;沂源:3251656;高新区:2341825;文昌湖区:6886536。(记者沙红翠 通讯员田再丰 王哲香 编辑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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