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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吃店偷用罂粟被重罚5万 还被食药监部门列入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3日09:03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记者 周爱明)玄武区一家小吃店偷偷使用罂粟,被食药监部门发现后,重罚5万元,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此外,食药监部门还将当事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禁止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前段时间,玄武区市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区罗汉巷一家小吃店涉嫌使用罂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查,这家小吃店主营麻辣烫,经营面积只有10平方米左右。

  现场并未发现有罂粟壳存在,但执法人员在其操作间发现了一瓶无任何标识的调味料。由于当事人未能说清调味料名称,执法人员决定将调味料送检。抽检显示,上述调味料里存在罂粟成分。原来,不法分子为防止被查,将罂粟壳打成粉并混入了调味料中。

  据悉,罂粟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那可汀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虽然含量较鸦片小,但久服亦会成瘾。去年4月,国家卫生部将罂粟壳列为可能违法添加的重点非食用物质。

  面对调查,当事人李某表示,含有罂粟成分的调味料是从上门推销的一名男子手中购买。

  最终,食药监部门认定,该麻辣烫店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职责,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李某处以奉5万元、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上限处罚。

  此外,李某还被食药监部门列入“黑名单”:禁止其5年内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记者获悉,上述处罚意味着当事人5年内不能开饭店,也不能受聘到其他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管理工作。

  目前,玄武区食药监局已将李某的身份信息上报市食药监局。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食药监部门正在加速发展餐饮安全信息化系统,届时餐饮量化分级、黑名单等信息将实现全市共享,被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在全市范围内都将被禁止进入餐饮行业。

  食药监人士提醒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同时欢迎消费者和业内人士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类似违法行为。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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