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出租车公司运营经理的工资只有几千元
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前天上午,广州第一宗出租车茶水费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上,有关大新出租车公司原运营部经理蔡锦伦月入六七万元的消息,引起市民很大关注。
记者昨天进一步采访获悉,蔡锦伦每月六七万元的收入多数都是他在大新公司的股份分红,出租车业务收入仅占其中很小一块比重。
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蔡锦伦所在的大新出租车公司乃是一个家族式经营的出租车公司,旗下共有约160辆出租车,属于全市民营出租车企业中规模较大的一家。大新公司的经营范围还包括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销售、仓储物流等多个领域,出租车经营收入只占其营收总额很小的一块比重。
作为大新公司的大股东之一,蔡每月六七万元的收入绝大多数都来自于股份分红,其中只有几千元是他担任大新出租车公司运营部经理的工资收入。
某位熟悉广州出租车行情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像蔡锦伦这样的出租车公司中层干部,每月收入大概也就在1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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