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蜂猴与国宝大熊猫属于同一保护级别。
市森林公安侦破四起网上走私珍稀动物案件
本报讯 (记者刘幸 通讯员陈锡标摄影报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惊现网络贩卖,幕后黑手是谁?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珍稀野生动物也成为网上兜售的新品种。
今年3月至6月底,民警网上“蹲点”查料,成功捣毁4起利用网络走私贩卖珍稀野生动物的案件,解救一批蟒蛇、蜂猴、猫头鹰、金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表示,利用互联网走私珍稀野生动物,将犯罪活动“化整为零”,并且“单线联系”,让取证相当困难。以蜂猴为例,转个手就能获得6倍的价差,让走私分子铤而走险。据介绍,蜂猴与国宝大熊猫同一保护级别,走私将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案件一
借交流养宠物走私动物
今年3月,市森林公安分局在网络上监控发现,一个网名叫“泰国-九哥”的人在网站发帖称愿意与人分享宠物饲养经验的信息,并且提供蜂猴,经验告诉民警,其中可能有料。
果然,持续跟踪下“泰国-九哥”露出马脚。“泰国-九哥”很快就卖给广州人黎某一只蜂猴。但是该蜂猴眼睛有瑕疵,“泰国-九哥”答应更换并且送货上门,这给了民警人赃并获的机会。
3月27日8时许,当“泰国-九哥”驾驶私家车来到广州荔湾区西华路时,被守候多时的民警逮个现行,在私家车里,民警发现了国家Ⅰ级保护动物——蜂猴活体4只。随后,侦查民警顺藤摸瓜,于当天下午4时在荔湾区花地湾将其同伙黎某(男,28岁,广州市人)成功抓获归案。民警又辗转千里,在大新县内成功将赵某(男,59岁,广西大新县人)抓获归案,缴获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幼体2只。
据“泰国-九哥”交代,2011年11月,其在广州市荔湾区花地湾地铁站C出口处将1只蜂猴活体以1800元的价格出售给犯罪嫌疑人黎某,蜂猴从越南到广州身价涨了近6倍。
上述3名涉案人员已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二
猫头鹰浸酒卖出茅台价
今年3月22日上午,分局根据侦查线索发现有人在百姓网公开兜售猫头鹰(泡酒),成功锁定嫌疑人位于黄埔区上堂新街1巷4号的民居内。
随即,侦查民警在上述地点依法查获了两瓶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猫头鹰泡制的酒,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男,30岁,广州黄埔区人)。
猫头鹰浸酒卖出茅台价。民警发现,周某在网上发帖宣称,猫头鹰酒20斤卖1000元,而另外一瓶更要1500元。
案件三
巨蟒藏身闹市小区民居
今年5月24日16时许,市森林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位于海珠区七星岗路1号7栋3楼民居内有蟒蛇、巨蜥等动物。森林公安民警在3楼一民居内发现有疑似非洲球蟒4条、疑似缅甸蟒1条、疑似黑喉巨蜥1只、疑似尼罗河巨蜥1只、疑似平原巨蜥1只,现场控制嫌疑人一名。民警将嫌疑人(陈某,男,27岁,广东梅县人)和上述动物带回分局进一步侦查。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述:被查获的其中3只巨蜥和3条蟒蛇是从广州市芳村花鸟鱼虫市场里的“白垩纪”收购回来的。
5月29日下午,民警依法对广州市芳村花鸟鱼虫市场里的P33档“白垩纪”进行搜查,在档口内查获疑似蟒蛇5条,疑似黑喉巨蜥1只,当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郑某)。
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进行鉴定,5条蟒蛇中,1条为血蟒,1条为红尾巨蚺, 3条为绿树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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