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87666666消息(记者 吴边 实习生 田金婧 杨玲玲 丁壮)昨日,汤先生不得不关掉已经开了5年的火锅店。近日来,一群混混收保护费未果,多次到店打砸并吃霸王餐,汤先生被迫关店回重庆老家。
混混天天砸店吃霸王餐
汤先生的火锅店位于汉口黄石路德润大厦。昨日,原本处于午餐高峰时间的火锅店大门已经关了一半。
“我们在这里经营了5年,如果不是那群混混,我们还会做下去。”店主汤先生无奈地说道。
本月10号,一名20多岁的男子来店内就餐。“他吃着吃着突然对店内所有食客说请大家吃饭。”随后,男子找汤先生索要6000元保护费。“我当时以为他开玩笑,就拒绝了。”
不久,男子电话召来十几个人,用棍棒刀具在店内打砸,“座椅冰柜都被砸坏。”汤先生立即报警,但众人在警方赶来前逃走了。
前日,这群人又来到火锅店,每个人占据一张桌子,点了很多菜,还不准别的客人进来。“看到他们又来吃霸王餐,我妻子立即报警,但警方赶来后他们又装成食客在店内吃饭。”
但在警方离开后,他们又找来棍棒刀具再次砸店,并将老板娘打伤。
火锅店老板无奈关门
“真的蛮可怜的,他们都是老实人,做生意也不容易。”火锅店附近的商贩告诉记者,近两天,每次都是一大帮人凶神恶煞地冲进火锅店,把门关住,在里面乱砸东西。
汤先生说自己的门面合同本来要到今年12月份才结束,现在这样做不下去了。目前,汤先生已经把店内的座椅餐具都处理了,并把员工的工资结清了,他要回重庆。
对汪先生店面遭打砸一事,江岸区大智路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正在抓紧办案 。
律师说法》》》
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甘俊辉律师建议,商户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遇到此类事件分两种情况解决:一种是扰乱治安。妨碍了商贩正常经营,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报案。另一种是构成刑事犯罪。不仅妨碍了商贩正常营业,还对其进行严重的人身财产侵害。若造成了身体伤害,应当去医院进行鉴定伤害的程度。搜集事发时的相关证据,寻找证人,可写成材料,上报到公安机关。
警方已介入调查,正在抓紧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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