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姐姐解围却闹出人命
男子潜逃7年后归案 一审获刑无期
余飞(化名)的姐姐余美(化名)因拒绝与人跳舞被纠缠,出于哥们儿义气,卢刚(化名)伙同余飞及另一位朋友前往舞厅帮忙解围,结果却制造了两人死亡的命案。朋友等人先后受到法律制裁,而卢刚自案发一直潜逃在外,直到7年后的2011年终于落入了法网。记者昨日采访获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情发生在2004年1月21日。当天22时40分许,余飞接到姐姐余美的电话,称有人在舞厅强拉她跳舞,她不想和对方跳舞想回家。一听这话,余飞表示自己马上就去帮姐姐解围并接她回家。很快,余飞与卢刚、李平(化名)一起赶到位于赛罕区展东路的某舞厅。在舞厅门口,余飞遇到了拉姐姐跳舞的肖勇(化名)等人,双方发生口角并厮打到马路对面。卢刚和李平见状赶紧冲了上去,手里握着事先准备好的蒙古刀、剪子,余飞则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片刀一起对着与肖勇同行的小冰(化名,被害人,男,殁年22岁)、小良(化名,男,被害人,殁年19岁)进行捅刺和砍打,小冰被当场捅刺死亡,而小良与另外两名男子被捅伤,小良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冰和小良均系被他人用单刃尖刀刺伤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余飞和李平很快落网,如今已经相继被判刑,而卢刚自案发后畏罪潜逃,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直至2011年11月28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得到确切线索,将躲藏在甘肃省的卢刚抓获归案,至此,他已经潜逃了7年零10个月。此案经赛罕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指控卢刚犯故意杀人罪将其公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小冰和小良的亲属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日从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庭审后,卢刚的亲属与被害人小冰和小良的亲属协商解决了民事赔偿事宜,卢刚的亲属一次性分别赔偿两位被害人的亲属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双方达成上述民事赔偿协议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请撤回民事诉讼,并对卢刚予以谅解。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并认定上述事实后认为,卢刚仅因为琐事便伙同他人持刀行凶,并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卢刚的指定辩护人提出的卢刚系初犯、偶犯,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请求对卢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对其另提出卢刚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不能成立,不予采纳。综合卢刚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卢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卢刚也为自己的盲目仗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本报记者 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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