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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旁听者很多。
半岛都市报7月12日讯(记者 李保光) 近日,李沧区同盛苑小区业委会以所在小区卫生环境差为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处终止双方合同。12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时引来了上百名小区业主旁听。
2011年10月18日,同盛苑小区业委会代表小区居民和青岛同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服务期为两年。今年4月份,同盛苑
业委会以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小区卫生环境极差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合同。
7月12日,李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原告拿出了一份由882户居民填写的、针对该物业公司的一份满意率调查表。“小区一共有1184户居民,按照合同规定,只要有 75% 的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我们就有权利和对方解除合同。”业委会主任张先生还拿出了相关照片 ,以证明该小区确实存在脏乱差现象。对于原告提供的这一证据 ,被告辩护人持怀疑态度。“首先,对方所提供的882张调查表的复印件中有很多表格有明显的篡改痕迹。”被告辩护人称,“其次,对方在进行入户调查的时候,并未向相关居民说明情况,而是以威胁、利诱的方式授意业主填写表格。”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理 ,最终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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