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7月12日讯(记者钱其鲁)7月12日,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卫生部等组成的调研组开始在内蒙古就精神卫生法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当天上午,调研组在呼和浩特市听取了自治区有关工作汇报,与相关部门和精神卫生专家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了实地调研。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座谈会上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出席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向调研组汇报工作。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了意见。初次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进一步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为草案的进一步修订完善、进入第二次审议做准备。具体调研内容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草案涉及到的精神障碍鉴定、法律的衔接、患者权益保障等。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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