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记者王晓博实习生邸昕然)连日来,本报连续刊发消息,对农民工竺润平在时代中天广场项目部工地施工进行吊装电梯安装时从高处坠落头部遭重伤昏迷不醒、医药费没有着落,而施工方却没有任何资质一事进行了报道。
记者采访中得知,没有任何施工资质的张全全违法挂靠在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吊装分公司名下进行施工,施工中造成农民工竺润平坠落,头部遭受重伤,至今昏迷不醒。据知情人介绍,这种挂靠施工的做法在首府建筑行业内已经见怪不怪,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而主管部门对此却视而不见。
竺润平的家属告诉记者,出事后,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伤者家属已经向呼和浩特市建筑劳动安监部门进行了投诉,但是至今还没有任何说法。
7月12日,记者就此事来到呼和浩特市建筑劳动安全监督站采访。安监站李站长说:“目前,这件事我还不太清楚,啥也不知道,这需要调查取证,落实清楚再说。”记者追问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调查清楚,可否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时,李站长称:“大概用多长时间我没法回答,这里面(农民工坠落一事)有多少事我们也不知道,公安局破案要多久能告诉你吗?”记者随即表示可以下周再与其取得联系,李站长却说:“再说吧,我不一定要接待你的采访,你是谁呀?国家也没有什么法律规定一定要给媒体什么说法,他妈的……”记者反问:“作为主管部门领导、国家公职人员,怎么能够骂人呢?”李站长如此辩驳:“我告诉你,我没骂你!”
【大嘴巴】
近年来,一些地方公职人员的“雷人”话语、粗口频频被媒体曝光,此类现象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更暴露出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这位站长如此粗鲁对待记者采访,是对记者合法采访权利的粗暴践踏。
在此,编者再想老生常谈“记者采访的权利”。新闻记者是肩负社会责任的特殊群体,是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采访是法律赋予新闻记者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不损害他人利益,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记者是可以进行采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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