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李娜 法制网通讯员 毛洪权
近日,江苏省邳州市法院七楼最大的审判庭,7起案件的7名被告人,面对审判长成一字排开。这是邳州市法院、市检察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批量”审理刑事案件,有近百人参加旁听。据了解,这种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49分钟审了7起案件
“现在开庭!”审判长开始逐案核实被告人身份,包括涉嫌罪名、采取的强制措施等,内容与起诉书的开头部分基本一致。集中核实7名被告人身份,用时5分钟。然后,审判长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是否申请回避等,用了2分钟。
接下来,进入法庭调查阶段。与其他一些地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同,在邳州市,不同案件的被告人不是外出“候审”,而是“一起审”,专业说法叫“批量审”。
法庭辩论阶段的重点是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书。由于7个案件系同类型案件,与起诉书一样,公诉意见书也是综合的,同时还包括了量刑建议书。公诉意见书1000多字,用了9分钟。
由于7名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无异议,法庭让他们作最后陈述。“就一句话:忌酒!”“喝酒不开车。”休庭10分钟后,审判长口头宣判:7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成立。
“7起案件,7名被告人,整个庭审包括宣判,用了49分钟,平均每起案件用时7分钟。”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智平介绍说,“检、法在办案流程上实现了集约化,全程提速,既缩短了办案周期,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邳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建告诉记者:“我们刑庭只有4名审判员,人均每年办案200多起。所以,检察院提出简易程序批量审,我们是一拍即合。”
探索“批量”公诉审理
“我们探索简易程序案件‘批量审’,主要是为了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徐智平说。
据介绍,按照新的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对简易程序公诉案件一律派员出庭,这意味着案多人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特别是,邳州市地处山东和江苏两省交界处,刑事案件发案率高,每年刑事案件都在1000起以上,公诉部门人均办案在100起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邳州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反复沟通研究、借鉴外地经验,探索出了“批量审”这一适合邳州实际的办案模式,并于2012年5月9日联合制定了《刑事批量案件公诉、审理办法》。
办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可以“批量公诉”、“批量审理”。同时,办法要求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案件,一般应当适用批量审理程序审理。批量审理同类型案件的案件数,一般在3件以上,15件以下;不同类型的案件数,一般在3件以上10件以下。
“也这就是说,最多的时候,可以15起案件‘一起审’。” 徐智平告诉记者,在审理程序上,有三个关键地方可以“合并”:一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只宣读指控的被告人姓名、事实、结论,同类型的案件结论部分可合并宣读;二是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对于相同类型的案件,可以合并发表公诉意见;三是批量审理的案件,应当庭作出判决,集中宣判,罪名相同的被告人,可以合并宣判。
他坦言,这与传统的庭审模式大不一样,也与“候审”的简易程序模式不一样。“但这种做法,并没有违反刑诉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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