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昨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各牵头部门于7月下旬拟定相关领域全市的实施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并提出对社会上流传的虚假信息和易引发炒作的信息,要及时通过政府微博等载体进行回应。
“三公经费”公开
7月下旬拟定方案
无论是公务用车、公款出国还是公务接待,“三公经费”历来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也是每年全国两会中的热点话题。去年中央部委首次向社会公众专门公开了“三公经费”,国办也要求争取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省级政府全面公开。记者发现,南京将公开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财政经费放在首位。
记者了解到,南京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由南京市财政局牵头。届时南京到底是公布详细的公车总量、平均每辆车的运行费用、人均消费额等详细数字,还是只给出粗略的总体数字呢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政府已经要求财政局7月下旬拟定相关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这项工作肯定会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纳入省里的统一部署安排。”南京市政府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要及时信息公开
今年7月1日起,南京开始公布空气细颗粒物PM2.5。在本次的通知中,同时涉及老百姓关注的环境问题,除了要求依法及时公开PM2.5外。南京对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再次加码”。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要主动公开。
水、电、气、油
价格调整要依法听证
出租车公交车、水电气油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调整将进一步信息公开。在本次下发的文件中,南京要求市物价局、财政局牵头落实,要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应公开原因、标准及执行期限。依法应当听证的,要进一步公开听证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并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监管。
迎青奥关键时期拆迁
“补偿补助标准”及时公布
“目前,南京市正处于迎青奥建设的关键时期,尤其应重视房屋征收、征地拆迁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客观地做好该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昨天发布的文件中,南京要求加强保障房信息公开以及房屋征收方面的信息公开。
还有哪些公开项目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积极主动地回应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申请。
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强对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公开。继续强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招投标违规行为、违法违规企业名称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对不依法履行公开职责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财政部门依法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发布安全事故应对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应主动公开事故处理的情况,积极回复群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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