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租房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5日10:24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北京7月15日消息(记者张绵绵)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今天起正式施行。《办法》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较低的租金,承租由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按照办法,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就是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是低于规定标准,另外就是申请人的收入财产要低于规定标准,还有就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另外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来进行调整,然后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在实施社会公布。其实最近几年我国各地都出台了与各地情况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但是此次住建部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各地还有一个自己更加明确的细则。

  针对北京的情况,北京市政府特地颁布了一个《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收入,能够提供同期赞助证明以及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都没有住房的成员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由各区县的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存款能力以及住房保障能力等进行实际的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取得廉租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现代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是无需要再次申请的,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者是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房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就可以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范围。所需的材料首先是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的通知单。优先配租的对象有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以及家庭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患大病人员,或者是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吗,或是重点工程拆迁的对象。特别提示,配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够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分享到:

 
  • 新闻日本将暂时召驻华大使回国汇报中国情况
  • 体育奥运-钻石联赛刘翔因背伤退赛
  • 娱乐史泰龙36岁儿子家中暴毙 遗体抬走
  • 财经GDP季度增速3年来首次跌破8%
  • 科技资本与创始人贴身肉搏:门口的野蛮人
  • 博客柴静:英国访问幕后事 七旬老汉入狱养老
  • 读书中印边境冲突内幕:毛泽东豪言"扫了它"
  • 教育深度观察:“在家上学”是叛离还是回归
  • 育儿微评:谁来保护被充气泵击穿的13岁少年
  • 健康独家解读:放射性钋中毒有哪些表现
  • 女性沈祥梅任古驰中国总裁 天价内衣价值百万
  • 尚品岁月雕琢的经典时计 血腥鱼翅的腐败联想
  • 星座测你好运藏哪了 周刊:千钧一发的一周
  • 收藏收藏热致玉器非法入境 专题:艺术品雅贿
  • 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升空
  • 穆巴拉克病重
  • 朝鲜将发射卫星
  • 印尼8.5级地震
  • 中菲舰船在黄岩岛对峙
  • 香港特首选举
  • 2012年全国两会
  • 中国工人苏丹遭劫持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