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社评
作为患者,我们不指望《规范》立竿见影,却希望看到医生、护士的职业水平和敬业精神的逐步提高。同时,患者也需要对医生、护士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共同建立和谐共赢的医患关系。
日前,卫生部、国家食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各行各业都有其或正式颁行、或默契遵守的行为准则。而无论是正式颁行还是默契遵守,被从业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即构成了这一职业共同体的职业规范。而在一个分工细密的现代社会,各行各业的从业者恪守职业规范,在此基础上各尽本分、各尽其责,是社会维持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
在这个意义上观察,我们就不必也不能对《规范》的作用,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尤其不能幻想《规范》对医患关系的改善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就时效而言,从《规范》的颁布到逐步落实,便需要相当的时间。就执行效力而言,《规范》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即使从业者违反了《规范》,其所能受到的直接惩罚也非常有限。因此,《规范》的核心作用,并不在于以若干条文约束医生的具体医疗行为,或在其违背时作出何种处罚。《规范》的真正意义,在于凝聚医生、护士等医学职业共同体成员的职业共识,焕发其职业荣誉感,在此基础上将《规范》中的具体条文,内化为大多数医疗从业者共同遵守的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而这个内化的过程,将比《规范》条文的落实需要更长的时间。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求医生等职业群体具备奉献精神,和高于其他职业的严格操守,似乎显得不切实际。但无论古今、中外,医生、教师、法官等,均被视为有别于一般行业的“良心职业”。他们一定不是社会中收入最高的职业,却必须是社会中最受尊敬的群体,因为他们身上背负着我们的生命、我们的后代,和我们所吁求的正义。能否让医生、教师、法官获得基本体面的生活和普遍的尊敬,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健康的重要指标之一。反之,是否具备“良心职业”所需的奉献精神和职业操守,能否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遍尊敬和信任,是医生、教师、法官们能否胜任其职务的基本标准。
有鉴于此,医生、护士等医疗从业者,总会在其入学、入职时,经过一道其他职业从业者未必需要的宣誓程序。无论是源自古希腊的希波格拉底誓言,还是医学日内瓦宣言,或出自护士楷模的南丁格尔誓言,其基本的精神,都是强调从医者的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超脱功利目的、种族偏见的职业伦理。《规范》虽然没有直接引用希波格拉底誓言或日内瓦宣言的内容,但其精神却也一脉相承。
改善当下的医患关系,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片面强调一方的责任或义务,都可能失于偏颇且可能导致进一步的失衡。但重申、强调医护人员的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从日常医疗行为的规范、养成开始,逐渐改善医护人员形象,重建“良心职业”的信誉,却是医疗从业人员应该主动走出的第一步。
医、患是一对天然的共生关系,每一次成功的医疗案例,都是医患双方的共赢;反之,任何一次医患冲突中,都没有真正的赢家。因此,作为患者,我们不指望《规范》立竿见影,却希望看到医生、护士的职业水平和敬业精神的逐步提高。同时,患者也需要对医生、护士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共同建立和谐共赢的医患关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