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一个叫擎天,一个叫天擎,两家公司不仅名称相似,经营范围也差不多。昨日,安徽擎天和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擎天)状告安徽天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擎)侵权一案在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此案被业内人士称为我省冷暖业知识产权第一案。
擎天公司代理律师金瑞说,擎天公司系我省最早从事冷暖、通风、净水业务的企业之一,2000年注册登记开始便使用这一名称,“擎天冷暖”在省内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2011年还申请了“擎天”商标——第37类服务项目商标,并于今年3月21日取得商标注册证。 “我们门店员工经常听到顾客咨询‘你们和天擎是不是一家? ’经过打听,我们才知道有一家公司跟我们名称差不多,经营范围也相当。 ”金瑞说,两个公司网站的设计风格与版式内容也如出一辙。
被告天擎公司的代理律师则说,公司依法登记注册,符合国家工商管理规定。面对“擎天和拓”与“天擎”,公众不会混淆。被告方代理律师还提出,被告公司名称注册于2011年5月,享有在先使用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孔华 袁兴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