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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18日电(记者程莉莉)记者今日从财政部获悉,《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的通知》已经发布,从今年起在天津、辽宁、山东、贵州等4省(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试点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将和村镇银行一样可享受涉农贷款增量财政奖励,有助于吸引更多民间社会资本参与,更好为“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这意味着破解“三农”融资难题多了一条渠道。
近年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数量正呈雨后春笋般快速增加。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具有贴近基层、贴近农村的优势,只要风险可控,更愿意进行金融创新,更容易满足小微企业、农村企业等“草根群体”的融资需求。
根据通知,试点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将纳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范围,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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